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
(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关心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同胞的工作和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及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帮助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指导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学校统战干部培训工作,做好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统战宣传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九)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