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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相随逐梦路 不忘初心好扬帆 —— 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这样说

发布日期:2017-12-22    

成长感悟

我出生于湖北省公安县的一个小镇。父母亲虽然没念过什么书,但他们言传身教给我的品质很简单却又很重要,那就是助人。1977年我幸运地进入武汉大学外文系学习英语,临近毕业那年,我参加了校内“民主与法治”辩论赛,我从这场辩论中开启了对法律问题的思考。我没有选择继续在外语系深造,而是报考了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这一选择,正式开启了我与法律的结缘,由此我开始了学法、教法、用法、司法,直至进入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立法机关的法律人生路。在逐梦的过程中,法律的专业精神与父母亲教导的助人为乐精神在我的思想里融合,促使我这么多年一直非常重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在各方努力下,1992年5月,“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终于在武汉大学诞生,它也成为我国第一个民间法律援助机构,之后正式更名为“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2005年,我通过武大北京校友会,发起了“珞珈改变命运工程”,请校友牵手贫困高中生家庭,该行动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国家拨款解决了许多贫困高中生的学费和食宿问题。这些年,我用自己的绵薄之力资助了一些困难家庭的孩子,他们之中有的都已经考上了大学,用知识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传承民革优良传统

2012年底,在民革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我当选为民革中央主席,接过新一轮接力棒。回想我1990年加入民革到现在,一晃27个年头过去了。我对民革组织愈加热爱,对民革优良传统的体会也愈加深刻。民革主要创始人、第一至第四届中央主席李济深在临终前对身边同志嘱咐说: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要让后人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永远和我们保持一致,代代相传。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民革优良传统的核心,也是我们最重要的历史经验。近70年来,民革形成了许多无比珍贵的优良传统,其中有四点,即“不忘初心,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携手前进,致力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精神;发挥优势,积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是民革优良传统的核心。它值得每一个民革党员好好学习和继承,从中不断获得启示和鼓励。

从2013年8月开始,民革中央首次号召在全党范围内积极开展抢救性采集民革前辈史料专项工作,为民革前辈中年事已高的黄埔老人、抗战老兵和民革老领导留下珍贵的影像资料。这项工作与后来开展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内容十分吻合,采集民革前辈史料工作又成为民革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特别是“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建言法治中国

参政议政方面我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选题一定是在自己研究和长期关注的领域之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正因为此,我的建议尤其关注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由我主导的提案《关于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以民革中央名义提交。这份提案被全国政协评为优秀提案。此后,中共十六大报告吸纳了这份提案中有关司法改革的内容,这让我非常惊喜和激动。

长期以来,社会法制是民革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点领域之一,也是优势领域。当选民革中央主席之后,我有了更大的发挥专业优势的平台,那就是用我的法学专长带领民革全党在社会法制领域履行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近年来,在全国政协的履职平台上,民革中央提交了一系列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关的提案。比如,民革中央水资源司法保护的提案直接助推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民革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3家联合组织的修改民事诉讼法的调研报告,全国人大法工委采纳了8条建议中的7条。

参政议政活动推动了相关工作,民革法制类提案得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吸引了更多社会法制方面的人才加入民革。如今,民革党员中担任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副部级1人,厅局级12人,在法院担任处级实职的39人,在检察院担任处级实职的25人。民革在该领域的人才智力优势不断凸显,集聚了人才,加强了凝聚力。

(本文节选自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联合编写、团结出版社出版的《大道——多党合作历史记忆和时代心声》一书中《与法相随逐梦路不忘初心好扬帆》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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